27 来点宵夜(第2页)
老板不无失望的走开后,薛斐白已经连干两碗,目不转睛的盯着杜蘅推出去的碗,说到:“你这也不吃,不好浪费啊……”
“你!吃!吧!”
“得嘞,爷就等你这句话呢!唉——”
薛斐白话锋一转,“咱们可是各算各的饭钱啊!这三碗还是得你出钱!”
杜蘅直接气急,摔下一块碎银子并说到“不用找了”!
薛斐白看那份量,约莫着能让自己再吃半个月宵夜,于是又眉开眼笑起来。
“不过话说,杜小……”薛斐白在杜蘅的眼刀中,默默地改口成杜公子。
“你干嘛又来夜探他人的府邸呢?”
杜蘅没有说话,不过薛斐白明白她的意思:管好你自己。
薛斐白不仅不知道收敛,还特地捧着碗坐到杜蘅身侧,用手肘碰了碰杜蘅:
“唉,你觉得那燕……那谁,方才是他养的外室吗?”
杜蘅翻了个几乎要到天上去的白眼,
“你刚才不是看的目不转睛吗?怎么会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娘子都不知道?”
“什么!”薛斐白把嘴张得约莫跟海碗一样大,消化着这个事实。
“方才虽然没有看清楚那卓娘子的全脸,但是燕夫人就是长了不小的脚,颇受那些长舌贵妇们的诟病;而且,燕夫人本名就是姓卓。”
薛斐白单手摩挲下巴,若有所思:“没想到这大脚还委实好看呢~”
杜蘅:……
“可不就是啊小公子,要我说啊,女人大脚可比小脚好看多了。”
给杜蘅端来馄饨的老板恰巧听到薛斐白说的那句,就插了一嘴,约莫是觉得大家都是男人,坐而闲谈罢了。
瞧着杜蘅和薛斐白都朝他投来好奇的目光,那老板更来劲了,
“评价一双脚好看与否可不能论长短,趾甲健康粉嫩,肚儿饱满圆润,足弓正常,脚趾细长才叫好看呢。
虽然女人小脚穿上鞋走路好看,弱柳扶风的,但是哪个男人看见自己老婆脚骨断掉的脚会喜欢的,有时候也是真搞不懂贵人们的审美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