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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我守着你(第3页)

  走出火车站的那一刻,李成玦只觉头顶的天空都亮堂了许多,一连深呼吸几口新鲜空气,“活过来了活过来了……”

  他右手拖行李箱右手拉她手腕,兴冲冲地打听:“谙谙姐你家在哪里?我们打车过去吧我请客。”

  “不坐出租车。”

  “啊,那坐公车也行。”

  林谙斜睨他一眼,说:“我们现在走去西站赶最后一班大巴,再坐两小时汽车就到县城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李成玦心里一梗,升起不详的预感:“那到县城后呢?”

  “再坐四十分钟的黑车到镇上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李成玦想死的心都有了:“谙谙姐,你杀了我吧。”

  他忽然蹲在地上,两手撑头抱怨:“不走了不走了,我睡大街吧。”

  人生地不熟的,林谙当然不敢把他留在这里,腹诽了句“活该”,推了推他的肩膀:“别发闹骚,快起来走了。”

  晚了赶不上班车回去还得在这耽误一晚。

  他也就闹一闹少爷脾气,看到她拖着行李箱走了赶忙跟上去,跟小蜜蜂一样围着她嗡嗡转:“我们俩换个行李箱提。”

  “不用,我提得动。”

  李成玦说:“我才不是担心你提不动呢,我是担心你把我丢了。”

  林谙觉得好笑:“我为什么要丢下你?”

  “还能为什么,嫌我烦呗。”

  他开玩笑地说完轻哼一声,恰逢斑马线路口等红灯,他不由分说把她的行李箱换到了自己手里,而后冲她得意地笑,“你的行李在我手里,你别想把我丢掉。”

  林谙摇摇头。

  随他吧。

  “绿灯,走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林谙拖着他的小行李箱步伐轻快了不少,两人并排着走过马路,见人行道上有个小摊在卖烤热狗,他眼冒星光,交代了句等等我后行李箱一丢跑了过去。

  林谙站在原地无语地摇头,又气又想笑。

  这是十六岁的李成玦,挑剔到出门要自带张毛毯,但也特别好养活,只要路边摊一根热狗就足够。

  林谙家在秀水县下面的一个乡镇,两人到达县城时晚上八点,下大巴后搭黑车去镇上,小面包车人坐满就走,他们俩运气挺好,才上车不久就凑够了一车。